外地车辆可以在东莞市报废处理。车辆由于损坏而无法驶回车辆初始登记地进行报废处理的,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车辆所在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车辆报废。
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第十九条规定 :“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,按照金属含量折算,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。 ”即:报废汽车回收企业,对收购报废汽车的定价,需依据汽车本身钢铁含量,参照当地废钢铁市场收购价格,加上合理的拆解、托运费用计价。 具体报废值请咨询客服:0769-86632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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